卷二·遗论

《梅花易数》 · 第124章 / 共129章 · 全文免费

原文

万物卦数,本由于《易》。今观此书,止用五行生克之理。十应三要之诀,例不同《易》,何也?盖未有《易》书,先有《易》理。《易》书作于四圣之后,《易》理著于四圣之先。人心皆有《易》理,则于《易》也,占卜无所用卦,卦即《易》也。若得《易》卦爻,观其爻辞,以断吉凶悔吝,更为妙也,未尝不用《易》。又观寓物卦数,起例之篇,止用内卦,不用外卦,何也?盖泛泛起卦之诀,十应为传授之诀。若观梅例曰「今日观梅得革,知女折花,有伤股」,明日观梅得革,亦谓女子折花,可乎?占牡丹例曰:「今日算牡丹为马践毁」,异日算牡丹亦为马所践,可乎?是必明其理。又于地风升卦,无饮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请。此要外应诀之。

白话

万物的卦数,本来源于《易经》。如今看这本书,只用五行生克的道理,十应、三要的法诀,体例与《易经》不同,这是为什么呢?原因是还没有《易经》这部书的时候,就已经先有了《易》的道理。《易经》一书作于伏羲、文王、周公、孔子四圣之后,而《易》的道理早在四圣之前就已显明。人心之中都具备《易》的道理,那么对于《易》来说,占卜时未必要用到卦,因为卦就是《易》本身。如果得到了《易经》的卦爻,观察其爻辞来判断吉凶悔吝,就更加精妙了;所以并非不用《易》。再看寓物起卦的方法篇章,只用内卦而不用外卦,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泛泛按万物之数起出的卦只是起卦的法诀,而十应才是传授占断的法诀。比如观梅占说「今天观梅得到革卦,知道有女子折花,会伤到大腿(古书旧断)」,如果明天观梅也得到革卦,也说有女子折花,这行得通吗?占牡丹的例子说「今天算出牡丹将被马踩毁(古书旧断)」,如果改天算牡丹也说将被马踩毁,这行得通吗?所以一定要明白其中的道理。又比如在地风升卦中,卦象中并没有饮食的征兆却知道有人相请。这就需要用外应的法诀来决断了。

注释

这段遗论是全书理论层面最关键的一节,回答了两个根本性的问题。第一个问题是:梅花易数只用五行生克和十应三要,而不像《易经》拿爻辞来断卦,是不是脱离了《易经》?原文的回答很清楚——《易》的道理先于《易经》这本书而存在,梅花易数用的虽然不是爻辞,但用的仍是《易》的根本法则,即阴阳五行、万物消长的道理,并不违背《易》的本旨。同时原文也承认,如果能结合爻辞来断则更妙,说明两者并非对立。第二个问题更实际:寓物起卦为什么只用内卦不取外卦?原文以观梅占和牡丹占为例来说明——即使改日再占而仍得同一卦,也不能机械套用前一次断语。原文强调不能机械套卦,须结合具体事理及当时的外应判断。这段话点明了梅花易数最核心的方法论:卦象提供基础框架,而外应等法诀不可或缺,两者缺一不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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